据《南洋商报》4月8日报道,马来西亚出境税法案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法案阐明,任何人士从马来西亚机场乘飞机离开马来西亚国境,必须缴付出境税。
任何人士、代理或外国公司,若未缴付出境税,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马币、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罚。任何人士是指马公民或外国公民,他们若离开马来西亚国境,当天就须缴出境税。
马财政部长林冠英去年11月提呈2019年财政预算案时曾宣布,从2019年6月1日起,从马来西亚机场出境前往东盟国家,每人将被征收20马币出境税,前往其他国家则是40马币。
马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向国会提呈了出境税法案,并对法案内容作了介绍和解释。
法案阐明,财政部长有权豁免特定人士缴交出境税。
马财政部长林冠英去年提呈2019 年财政预算案时指出,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也征收一定的出境税,如泰国征收20美元、中国香港15美元,而日本征收10美元。
2018年底,马交通部长陆兆福曾解释,2019 年预算案中提及的出境税(Departure
Levy 或Levi Pelepasan),与现有乘客服务费(Passenger Service Charge)(俗称机场税)不同。
他说,机场税不是政府征收的,而是马来西亚机场控股有限公司征收以充作机场运作费的。至于政府推行的出境税,是一种对出境者征收的税务,由政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