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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将废除强制性死刑 赋予法官裁量权

中新社吉隆坡6月10日电 (陈悦 张玮琦)马来西亚总理署负责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部长旺·朱乃迪10日发表声明称,马政府已“原则同意”废除强制性死刑。马来西亚总理伊斯梅尔当日晚些时候进一步解释称,此一决定并非废除死刑,“死刑仍然存在”,只是赋予法官酌情裁量权。

伊斯梅尔在当日对媒体表示,马政府这一决定意味着,法官面对此前依法规定被强制性判处死刑的罪行时,不再受“强制性”的约束,可根据犯嫌具体情况判处替代性刑罚。“如法官认为应该给犯嫌第二次机会,他可以用无期徒刑代替死刑。”

旺·朱乃迪在声明中表示,马来西亚政府正进一步研究替代性刑罚,已适用于此前法律中规定的各项涉及强制性死刑的犯罪行为。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首相署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合作推进后续措施。

旺·朱乃迪称,此一决定体现马来西亚政府保障各方权利、努力改善刑事司法体系透明度。

伊斯梅尔政府的这一决定,获得当地一些人权团体肯定;持反废死立场的马来西亚“反废死联盟”则认为未全面废除死刑是“人民的胜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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