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6月10日宣布,当局同意废除强制死刑,并以法庭执行裁量权的罪刑取代。
据《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6月10日发表文告宣布这项消息,并表示这是内阁在本月8日听取强制死刑替代刑罚研究报告后,所作出的议决。
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 图源:东方日报
旺朱乃迪说,通过强制死刑替代刑罚特别委员会提呈的研究报告,政府原则上接受及了解相关建议。
强制死刑替代刑罚特别委员会由马来西亚政府在2019年9月21日宣布成立,主席为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该委员会成员由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著名法律学者和刑事研究专家组成,以便收集专家实践经验和理论观点,做出全面和独立的研究报告。
旺朱乃迪说:“内阁已同意进一步研究11项带有强制死刑的罪行、一项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234法令)下的罪行和22 项由法庭采取裁量权的死刑罪行。”
旺朱乃迪指出,特别委员会将会与总检察署、首相署法令事务部和其他利益相关部门合作进行进一步研究。“此举意义重 大,可确保在提呈修正法令建议时,将比例原则和法治纳入考量。”
旺朱乃迪指出,政府也将探讨刑事司法系统在马国的可行性,如推行判刑前程序(pre-sentencing procedure)、成立量 刑委员会(Sentencing Council)、推出量刑指南(Sentencing Guideline)、成立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sion)、监 狱改革及根据修复式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执行判决。
旺朱乃迪强调,内阁废除强制死刑的议决显示出政府将优先确保所有人的权利受到保障,并反映出国家领导层透明化及 致力于改善国家刑事司法系统。
另据透视大马报道,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协议,马来西亚于2018年7月宣布暂停执行所有死刑。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数据,马来西亚从1957年至今有469人被处决。目前马来西亚有1281名死囚被监禁在全国的26个监牢中,其中73%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的贩毒罪名。
来源:东方日报、透视大马
编辑:黄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