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严管电子交易 防范洗钱及恐怖融资

《南洋商报》2月22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誓言加大“打黑”力度,包括让国家银行通过强化“客户尽职审查”(CDD)与风险分析、信息共享等措施来监控所有电子交易行为,减少电子诈骗案及滥用电子支付工具洗黑钱的可能性。

马财政部副部长李志亮说,无论是跨银行转账服务、支付卡或电子钱包等,国内所有电子货币发行皆受到国行审慎监管,包括引进电子支付工具的商家必须签署协议,以提高国人使用电子支付的信心。

他称,国行资料显示,纯粹用电子货币交易者,5000马币及以上的交易数额需进行CDD,即重新记录及核对客户资料,包括要求客户出示身分证、护照、授权证明书及相关文件副本。至于以电子货币进行货币兑换,CDD要求所涉及数额是3000马币或以上。

他指出,银行也会定期查阅客户户头,包括个人职业、公司业务及收入来源等资料,从而监测是否涉及不寻常户头活动、了解客户日常及预期的银行活动。

据了解,货币兑换商方面,只要客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兑换2万马币及以上数额,兑换商须履行CDD,核实客户真实身分、了解兑换货币目的及金钱来源,此举也可避免出现假钞流入市场。

李志亮说,国行在风险分析方面将借助分享黑名单方式,协助国内金融机构识别洗钱高风险地区与客户。对涉及黑名单国家(地区)或者机构交易,金融机构必须特别谨慎。

他指出,国行亦将加强各部门与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力度,全面防止金融机构被卷入洗钱犯罪活动。目前有关支付卡及网上银行等诈骗损失较低,分别占支付卡总交易额的0.034%及网上银行总交易额的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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