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府将旅游税50%税收拨给州政府

《东方日报》3月13日报道,马来西亚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宣布,政府决定将旅游税的50%税收拨给州政府,推动各州旅游业发展。

他指出,马政府于2017年9月1日落实旅游税时承诺,每10马币税收会有1马币归于州政府,如今政府决定提高拨款至50%,即每10马币旅游税收会有5马币归于州政府。政府将会每3个月向州政府发放一次拨款,让州政府有足够资金促进州内旅游业。

纳兹里透露,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征收旅游税3997万余马币,其中最大税收来源是吉隆坡(1662万)、沙巴(453万)、槟城(388万)、彭亨(347万)及柔佛(271万)。

纳兹里强调,征收旅游税不会影响旅游业发展,因为除了马以外,许多国家都早已向游客征收税收,以增加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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